根据全国考委《关于停考<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>有关专业的通知》(考委〔2022〕1号)精神,陕西省于2022年印发了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(专升本)等四个专业的通知》(陕试自考〔2022〕9号),对教育管理(专升本)、新闻学(专科)、汉语言文学(专科)、英语(专科)4个专业予以停考。因上述专业2023年报考人数仍然较多,经研究,在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的基础上,2024年继续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,之后遗留问题按照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》(陕考办〔2010〕11号)处理。自2026年起,不再颁发毕业证书。
特此公告。
陕西省教育考试院
2023年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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