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陕西自考第二学位是什么意思?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(即: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),一般地凡在修全日制本科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,可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,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考完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,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,成绩合格,准予毕业的,可授予第二学位。
教育性质:在校本科生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第二学位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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